所以开发台湾的事儿对大明朝廷来说,差不多就是个无底洞,可不能拿民脂民膏硬往里面填,还是委托给郑家去开发比较妥当。
“回禀皇上,”郑芝龙道,“臣家这两年在台湾下了血本,垦荒多至三十万亩,半数则种了甘蔗,余下的则种植芋头、蕃薯、水稻和各种果蔬。
甘蔗可以用来熬糖,能卖不少钱。稻米能养人,不过产量不高,所以得种些蕃薯以补不足,至于芋头,可以给人吃,也能喂猪。”
“台湾的稻米产量不高?”朱慈烺问,“为什么呀?台湾气候湿润温暖,水稻一年两熟不成问题吧?两熟相加,亩产怎么都能有三四石白米吧?”
郑芝龙连连摇头:“没有那么好,真有那么好,台湾这么好荒到现在?陛下有所不知,台湾风大,每到夏季就是一阵阵的狂风,经常能把长到一半的稻米吹倒。所有上岛开垦的百姓必须要终止蕃薯和芋头,这样才能保证口粮供应无虞。”
台湾在后世是盛产稻米的,但那是建立在一代代改良稻种和杂交的抗风水稻基础上的。在17世纪,能够在台湾岛上种植的都是福建带过去的水稻,容易被台风吹倒,产量不稳。所以必须有备荒的蕃薯、芋头配合种植,才能确保粮食供应无虞。
至于蔗糖则是荷兰人引入台湾岛的特产,再加上一个鹿皮,就是台湾岛的利润来源。
郑芝龙从荷兰人手中接过台湾岛后,也在蔗糖产业上投下了巨资。
不过他放下去的并不是血本,而是抵押贷款——由海商银行向敢于去台湾岛上搏一下的福建农户发放高利贷,再以农户在岛上开发出来的农场做抵押。同时,郑家的台湾糖行还会和上到搏富贵的福建农户签署甘蔗包买协议,收购他们的甘蔗。
贷款利率和甘蔗的收购价格,都是郑家奸商精心计算过的,一方面能让苦心经营,运气也不错的农户赚到“大钱”;一方面又将开发台湾的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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