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对夫妻的结合,无论是从法律还是心理上,都给结合的双方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。感情是支撑这样一种关系的载体和框架,性爱是在这个框架内交流沟通的渠道。最后,通过人伦道德的约束,把性爱囚困在这样一个框架内,不得有半点的逾越。
但是,为什么我们不能把性爱看做是像吃饭、穿衣、睡觉、上班、旅游等等等等,这样一类的生活行为一样?只要我们能坚定不移的深爱着彼此,为什么不能放飞各自的身心去享受性爱的过程?一夫一妻的制度虽然能带给人安全感,但这样的一种制度却因为缺乏竞争,在过了那一段新鲜期后,让夫妻双方渐渐的失去对彼此的兴趣,造成审美疲劳。
情趣的流失,让他们逐渐对对方的身体失去之前的热情和投入,这样的性和谐吗?有多少离婚,是因为对千篇一律的生活、对夫妻之间毫无吸引力的身体,感到失望而产生的?为什么我们不能避免这些的发生。
每个人的内心里,都存在着追求新奇刺激的心理需要。如果能够在双方的控制下,各自放手对性爱的约束,深爱彼此的同时为什么就不可以让各自的身体去享受极致的欢愉呢?这样能让夫妻双方产生轻微的失落感,通过有可能失去对方的刺激,激发出夫妻之间曾经的激情。再一次的相互理解、相互沟通、相互吸引,使曾经枯燥如爱情坟墓般的婚姻焕发出勃勃生机,使感情更加牢固。这些不正是我们所渴望拥有的吗?为什么不呢?
……看完整篇帖子的我,满头大汗。
虽然明知这样是不对的,但我却不知道该怎样去反驳。反而内心里有一股隐藏很深的欲望如同被激发觉醒一般,慢慢游遍全身。如同走火入魔般,我在疯狂的丹考着这个问题。
性与爱的分离,这可能吗?难道妻子的身体不该就只属于我一个人吗?为什么一想到丹被别人压在身下,我就激动的浑身颤抖呢?我是在享受这样的感觉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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