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真是气死人了。”
王越一副憋屈模样。
真是人比人,气死人,这样的畜生,竟然也懂得看人。
林丰抚摸一番后,笑问道:“兄长,这匹马可有名字?”
“没有!”
王越摇头回答。
林丰道:“既然没有名字,我给取一个名字。他浑身赤红,远远望去,如天火一般通红,就叫赤火。”
王越道:“好名字。”
林丰又抚摸着马头,笑道:“你以后,就叫赤火,这就是你的名字。”
呼噜噜!!
赤火打着响鼻,摇头晃脑。
林丰见赤火如此灵性,内心更是欢喜。对行伍之人来说,一匹神驹的重要性,堪称是第二条性命,是无可替代的。
恰是如此,林丰才会如此欢喜。因为林丰未来,必然是要上战场。
王越心中也是为林丰欢喜,微笑道:“贤弟,赤火就给你了。眼下我要忙着安排秋收的事,就不留你了。”
林丰道:“兄长忙你的吧。”
王越径直离开。
林丰打开马厩,牵着赤火出来,翻身上马。说起来,本主在这些方面,基本功无比扎实,不论是用兵的谋略,亦或是经典书籍,乃至于骑术等,这些都是无一不通。
所以,林丰才能迅速适应。
林丰骑着赤火出了县衙,一抖马缰,便策马奔跑起来。他专门走偏僻人少的地方奔跑,赤火放开了天性一般,希律律嘶鸣,甩开四蹄,风驰电掣般行进。
速度极快。
尤其赤火稳健,骑在马背上,犹如平地一般,没有半点颠簸。
林丰试了一番后,愈发的欢喜。他骑着马回到林家后,专门给赤火配上马镫、马鞍,毕竟在县衙时,这些不曾装备,仅仅只有马掌。